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(五)
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,覆盖工、理、管、经、文、法、艺术、医学、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,具有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权,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。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。
一、招聘计划
化工与制药学院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管理的科研助理岗位3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4.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思想政治素质高,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,具有团队精神,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5.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。
6.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(详见岗位表)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
1.现役军人。
2.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。
3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人员。
4.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。
5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4日17:00。
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(gdzp.wit.edu.cn)进行在线报名,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。
3.应聘人员需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:①身份证;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、学位证,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;③职业资格证书;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);⑤毕业于国(境)外高校的应聘人员,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;⑥各类荣誉证书。
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、错误的,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(二)资格审查
1.关于年龄计算的说明: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2.关于学历、学位证书的说明: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,国(境)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(学位)认证,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,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
2.关于学历的说明:《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》(附件)中学历一栏标明的“硕士”,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,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。
(三)考核方式
考核采用面试方式,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,面试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将通过武汉工程大学网(http://www.wit.edu.cn)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、心理测试和考察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、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人员。
体检在校医院进行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规定组织实施;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。
考察由项目组(团队)和用工单位负责,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、心理测试、考察不合格的,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,面向社会予以公示。
(五)公示
经体检、心理测试、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(http://rsc.wit.edu.cn)和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(http://gdzp.wit.edu.cn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;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。
(六)聘用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依法依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四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(http://rsc.wit.edu.cn)和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(http://gdzp.wit.edu.cn)为本次公开招聘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,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,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。
咨询电话:
化工与制药学院黄老师:18734907113
人事处高老师:027-87905332
监督举报电话:
校纪委机关段老师:027-87195662
武汉工程大学
2023年5月24日
附件【武汉工程大学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(五).xls】
文章来源:http://rsc.wit.edu.cn/info/1057/2435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