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信用体系建设,既要获取更多数据勾勒人格特征,也要注重保护每个人的隐私。”这句话完美地阐释了信用体系建设应该坚守的方向。既需要有更多的数据来对信用衡量更加准确,更需要在收集数据的时候保护好个人信息。互联网时代,收集信息正在变得简单,而因个人隐私遭泄露而带来的一系列违法事件却也层出不穷。因此,信用体系的建设,更需要在大数据手机与隐私保护之间做好权衡。
信用体系建设,需要获取更多数据勾勒人格特征。也就是说,单一的信用信息难以反映人真正的信用状况。信用,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,不管是交通违章还是企业招聘;不管是购物消费还是偷税漏税。小到一次借书是否归还,大到贷款是否逾期等都能衡量出一个人的征信情况。而这些信息都需要各种渠道的收集,但就目前而言,虽有民间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,但是信息来源多集中在一些领域,角度单一,难以满足现实需求。更有甚者,通过信息造假而提升个人信用以达到个人目的的事件也时有出现。因此,更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重视个人信息的收集及应用。
与此同时,信用体系建设,也要注重保护每个人的隐私。当前,手机上突然收到的垃圾信息,突然收到的推销电话等,都在昭示着个人信息的被泄露。因信息泄露而引起的违法事件层出不穷,因隐私被曝而带来的网络暴力也屡见不鲜。个人信息,已经被更多人所重视,对信息的收集也变得更加艰难。所以,信用体系的建设,如果不重视隐私保护,不界定清楚信息收集的范围,则肯定寸步难行。
因此,信用体系建设,既需要有技术水平的保障,也需要考验信息收集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还需要有相关立法与监管的硬性约束。而最终要做到的就是在大数据收集与隐私保护之间做好权衡。欧洲把个人信用体系直接纳入政府管辖范围之内;美国通过征信公司收集个人信息数据,出售给授信机构,消费者有权取得自身的调查报告及副本,对征信机构也有监督权,同时征信机构对于消费者的信用活动有制约权。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障了信息收集的准确性、全面性和隐私性,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保护中找到了平衡,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。
信用体系的建设,只有开始没有结束,只有起点没有终点。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”,良好的信用是我们千百年来追求的美德。也要坚信,建设完善的信用体系,人人都是参与者,人人也都会是受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