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事业单位考试中,刑法一直是法律部分的考试重点和难点,所以在备考中要注重刑法部分的学习,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学习一下刑法分则部分,看一看遗弃罪的主要考点。
一、罪名概念
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
二、构成要件
①犯罪主体: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。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。但要求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。
②犯罪主观方面:故意
③犯罪客体: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。
④犯罪客观方面
遗弃罪的行为对象: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
行为为“拒绝扶养”,即使他人生命、身体产生危险,以及在他人生命、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不予救助。
三、量刑标准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四、与故意杀人的区别:重点在于行为人主观
就主观方面而言,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,只是对被害人生命、身体的危险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;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。例如,行为人将行动不便的老人带到火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的,只能认定为遗弃罪;如果行为人将行动不便的老人带往悬崖边上扔下不管的,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【例题】
1. (单选题)小胡生下一女婴,发现其患有先天残疾,将其遗弃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,后被一位迷路的驴友发现。依据我国法律规定,小胡的行为( )
A. 不构成犯罪
B. 构成虐待罪
C. 构成遗弃罪
D. 构成故意杀人罪
【答案】D【解析】本题考查刑法分则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》,准确区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,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、所实施行为的时间与地点、是否立即造成被害人死亡,以及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依赖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。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,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,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、医院、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、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,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,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。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,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,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,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,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。题目中,小胡将女婴放在人迹罕至的山林,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有希望或放任态度,故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。
2. (单选题)甲和乙为夫妻关系,育有两女,因甲重男轻女思想严重,乙再次怀孕,产下一女。甲乙认为无力抚养三个孩子,于是将刚刚出生的女婴送予他人,并收取3万元“营养费”,对于甲乙的行为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)
A. 不构成犯罪
B. 构成拐骗儿童罪
C. 构成遗弃罪
D. 构成拐卖儿童罪
【答案】C【解析】本题考查刑法分则。根据2021年版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遗弃罪主要特征是:(1)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。(2)主观方面是故意,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。(3)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。(4)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对因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,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。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、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。由此可知,甲乙的行为构成遗弃罪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。